中新網鄭州3月15日電 (曹錚)今日,是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第一天,記者在鄭州市隨機採訪了市民對新《消住商不動產法》的看法,半數以上採訪對象認為。針對網上購物的新規最“給力”,今後會進一步提高網絡消費。
  據業內專家解讀,新《消法》中明確了網購商品享有7天無理帛琉由退貨、垃圾商業短信不得肆意發送、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泄露等新規定,提出了新的消費理念,賦予消費者更多的權利,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有利於增強消費信心和提高社會誠信。
  其中,有關於網購的規定中提到,除顧客定製類、鮮活類、報紙期刊類、消費者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以及在線下載或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鼎曜製冰機和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外,顧客可在七天內無理由退換商品,同時,“無理由退貨”由消費者承擔全部運費;此外,網購平臺必須核實商家的真實信息。
  “我留意關於新《消法》的一些信息,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網購可以無理由退貨了。以前網購曾遇到過實物和圖片完全不符的情況,特別是SD記憶卡衣服,色差很嚴重,但商家以各種理由不予退換,也影響了我網購的熱情。瞭解了這些新規,以後就能依法維權了,對消費者來說是個大實惠。”市民張瑛對記者說道。
  市民邱小姐則對記者說道:“我現在基本不逛商場了,都是從網上購物,尤其是化妝品,網上的價格比商場基本便宜一半。雖然已經是網購‘老手’,還是有過買到假貨的經歷,退換貨品的時候與商家纏鬥的很累。現在有法可依,網購的時候底氣更足,情趣用品今後在網上消費的機會會更多。”
  市民牟女士則說:“我以前不怎麼在網上買東西,就是覺得太沒保障了,實體店貴些,但是有個店面總是讓人放心。現在新《消法》規定必須核實商家的真實信息,並向消費者提供聯繫方式,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讓人覺得網購的可信賴度提高許多。加之網購的價格優惠、方式便捷,如果商家配合、相關部門監管到位,在更多時候我願意選擇網購。”
  在淘寶網經營一家店鋪多年的趙先生則稱,新《消法》的實施,讓網上交易變的更加真實和規範,賣家也願意讓責任劃分的更加清晰,這樣交易時候也更愉快。(完)  (原標題:新《消法》實施首日 市民稱有助於提高網購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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